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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广西地方党史史料集成研究” 重大专项研究课题申报公告

文章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9-23      浏览次数:92


 中共广西党组织领导广西各族人民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伟大征程中,经历了无数艰苦卓绝的斗争,书写了千秋史篇,在全党历史上作出了重要贡献。为加强对广西地方党史资料的深入挖掘、收集整理与研究利用,厚植马克思主义学院的研究特色与优势,提升马克思主义学院“大思政课”建设质量,广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特设立“广西地方党史史料集成研究”重大专项研究课题,重点资助对广西地方党史史料的全面性收集整理、深化研究及其向思政课教学体系的转化利用

 一、目标任务

 坚持理论与实践结合、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立足广西极其丰富的区域和地方党史资源,专注地方党史资料的系统性挖掘与整理,并对此进行深入研究,推动形成一批体现区域特色,现实针对性强,实践转化率高的优秀研究成果。

 二、管理单位

 广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广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区域实践研究中心

 三、课题要求

 (一)课题名称。本公告课题指南选题名称即为最终立项课题及最终研究成果的名称,申请人可根据选题,按照聚焦重点问题、突出有限目标的原则设计研究问题和内容。

 (二)研究期限。自课题立项通知下达之日起原则上2年以内完成,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须向学院申请,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

 (三)资助研究经费30万元。分两次拨付,立项时拨付立项资助经费24万元,课题结项后再拨付剩余资助经费。经费执行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学校有关财务政策执行。

 四、申报资格

 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②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③课题负责人必须具有正高级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有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经历,在相关领域特别是在地方党史方面具有较扎实的学术资源、研究基础和研究实力,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近五年内无不良科研记录;

 ④课题组成员在相关领域须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成果,且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⑤全日制在读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不得领衔申请,但可作为课题组成员。

 五、结项规定

 课题组须以课题名义完成课题管理合同约定研究任务方可申请结项,未完成课题研究任务的,不予受理结项申请。对逾期未提交结项申请的课题将作撤项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追回有关项目经费。

 附:重大专项结项条件

 1.形成不少于100万字的广西地方党史资料专题汇编书稿4册,分别为:

 ①左右江根据地专题史料汇编;

 ②红军长征过广西和湘江战役专题史料汇编;

 ③广西抗战专题史料汇编;

 ④广西改革开放专题史料汇编。

 2.呈报开发利用广西地方党史资源咨政报告1份以上(含),须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或省部级单位采纳(须提供部门的认可采纳证明),取得一定的咨政、社会或经济效益。

 3.录制2-3门与广西党史资源相关的数字化示范课堂。

 六、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8日。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9月23日


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