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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博士点(复试工作安排公告)

文章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5-01      浏览次数:5612



广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博士点

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的内容及方式

    为了科学、公平公正地开展好博士生入学考试的复试和录取,我院采取复试成绩量化的方式,对考生进行综合复试。

(一)笔试。考核学生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前沿问题的把握以及运用理论分析问题的能力。笔试时间6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学院复试工作小组根据专业要求,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掌握程度、科研创新能力、人文素养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质等情况;外国语口语能力测试。面试总分为100分。

1.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

2.在面试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对面试时长、方式、内容、评分标准等进行统一。

3.每个考生的作答情况要进行现场记录。

4.复试小组各评委对各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独立打分,并写出评语。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

实守信等方面。考核不作量化,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规定执行。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在复试期间参加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项考核成绩之和,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30% ,面试综合成绩占70%


三、录取


(一)考生综合成绩。各专业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综合成绩为考生初试总分与考生复试成绩按权重折算后相加之和,计算办法:


初试总成绩            复试总成绩

综合成绩= --------------×50 + ---------------×50

初试满分(300)      复试满分(100)



(二)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不得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根据考生的最终成绩排名和本学科年度招生指标上报学校审核,由学校公布拟录取名单。

 

四、其他

(一)复试全程均录音、录像,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等相关材料归档留存,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二)本单位复试工作接受学校纪监部门、研究生院全程监督。

学校研究生招生督查电话:0773—5850252

学院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15607731804  严老师


五、本细则由我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广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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