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培养工作,推进硕士、博士研究生一体化培养体系建设,提升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和培养质量,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秉持“择优选才,宁缺毋滥”的原则。接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计划人数不超过本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指标的 20%,未完成的硕博连读招生计划,可转为本单位普通博士生招生计划使用。
二、招收对象
必须完成《广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的相应课程学分,并具备较强创新意识、科研能力和培养潜质的本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在读二年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以“硕博连读”招收的博士研究生按非定向类别录取。硕士生阶段为定向培养类型,须经就业单位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报名。
三、报名条件
(一)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身心健康,学业优良,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专业能力。学风端正,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二)在培养方案已开设的硕士学位课程中均取得优良成绩,原则上通过大学英语六级或同等水平英语等级考试 (其它语种亦可),能较熟练地运用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撰写论文摘要。
(三)学习目标明确,具备较强的科研潜质和创新精神,能够独立开展科研与创新活动,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须在CSSCI来源期刊(含扩展版)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
2.获国家奖学金、省级以上最美大学生、大学生年度人物等荣誉之一,并在省级以上专业性期刊发表论文至少2篇。
3.主持区级及以上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并在省级以上专业性期刊发表论文至少2篇。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具体要求请查看广西师范大学研招网《广西师范大学 2025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报名方式及程序。
(二)材料提交:符合报名条件且通过网上报名审核后的研究生于 2025年3月20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到学院研究生教秘办公室,具体材料如下:
1.《广西师范大学硕博连读考核资格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须由申请者硕士阶段指导教师和拟接收博士生导师填写推荐意见。
2.本人发表或出版的论文、著作、教材和科研成果复印件 1 份;六级证明复印件。
3.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1 份。
4.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书。
5.能说明申请者科研业绩和创新能力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具体选拔工作流程
(一)所有列入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均具备硕博连读招生资格。
(二)学院成立评审工作小组。由一级学科或相近二级学科5名或以上(人数为奇数)博士生导师组成的审核工作小组(报名者选择的导师必须在内),审核工作小组根据本单位实施细则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并确定入围考核名单。名单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已按学校文件修改)
(三)初审。由学院评审工作小组于2025年3月底开展初审工作。评审小组着重考查申请者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业情况、专业知识结构、科研能力及成果、外语能力等,并投票表决,根据招生计划拟定入围学生名单(比例原则上不超过 1:2)。候选生名单经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
(四)举行专题研究报告会。培养单位举行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专题研究报告会,考生提交《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专题研究报告表》,并进行答辩。评审小组对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学业情况、专业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及成果、外语能力、专题报告水平、选题以及申请者的研究能力是否适合博士学位论文工作做出考核评价,并在报告表上签署意见。拟录取名单经培养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工作组审核同意,公示5个工作日后上报研究生院审批。
(五)专题研究报告内容及要求
1.专题研究报告会分为学生报告、评审工作小组提问面试两个环节。
2.计分方法:每位评审专家以无记名方式按百分制分别给出考核成绩,取平均值为该考生总成绩。考核内容的比例,专业知识占50%、外语水平占20%、综合素质占30%。
3.专题研究报告的内容应包含:本领域学科发展前沿情况;拟从事研究的课题来源、背景、意义,选题依据;说明课题要实现的最终目标及实施方案;课题重点难点、拟采用的研究方法及完成课题的基本条件;已经进行的研究工作内容、取得的结果;课题的工作计划及进度安排等。
4. 专题报告用 A4 纸打印成册,篇幅字数按本学科省级以上课题要求,专题报告格式参照学校学位论文撰写格式规范,并于报告前交评审小组。
六、学校审批及录取
研究生院对硕博连读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批,并公示10个工作日后上报教育部,录取通知书在公开招考结束后统一发放。
七、培养与管理
(一)取得博士入学资格的硕博连读研究生,按照我院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学制与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一致。 录取为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可不做硕士学位论文,不授予硕士学位。
(二)硕博连读研究生符合我校博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博士学位。若不能通过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可以申请本学科硕士学位,参加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达到硕士学位授予要求者授予硕士学位,颁发硕士学位证书和博士研究生结业证书。
八、其他
(一)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和马克思主义学院纪委全程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过程的巡视和监督工作。申请者如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可于招生年度当年内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马克思主义学院纪委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二)学院联系方式
地址:桂林市育才路 15 号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文二楼北楼501马克思主义学院,邮编 541004。
联系人:李老师0773-5818995(节假日不值班,如需咨询请于上班时间致电。)
电子邮箱:mksxytj@163.com
九、本实施细则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广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