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为提升招生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材料初审
学院成立材料初审小组,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数量对照申报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审查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初审不计分数,仅为资格审查,确定为合格的申报材料进入下一步综合考核环节。
二、综合考核
学院组建综合考核小组(3名及以上高级职称教师组成)和导师评议组(专业方向3名导师组成)。综合考核小组负责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并就科研成果打分,导师评议组负责对申请者的科研潜质进行打分,两个分数组成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综合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按照科研成果成绩占比40%、科研潜质成绩占比60%的比例确定,并按方向分类别进行排序,按招生计划人数的1:2 比例拟定入围复试人员。
三、复试
(一)笔试。笔试以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20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专业素养和理论功底。
考试科目:“二级学科专业综合测试”(满分100分),笔试无指定的参考书目。
(二)面试。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对入围人员进行分组面试,各面试组设秘书1名,秘书负责面试过程的记录和录音等工作,每组面试专家为一级学科或相近二级学科5名或以上博士生导师。面试过程要进行详细记录和全程录像录音。
面试内容:针对申请者的思想政治、心理健康、人文素养和基础理论知识、科研潜质、创新意识和能力、外语水平等进行考核。面试满分100分。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个人基本情况介绍(8分钟):每位考生准备不超过8分钟的PPT向考核小组汇报(其中英语口语2-3分钟);PPT内容包括:介绍个人基本情况(包括本人的学习工作经历、学术成果汇总);研究工作汇报(可结合硕士期间的研究内容或自选以前从事过的研究项目);博士研究计划汇报,即对本人已提交的研究计划书进行汇报,并作必要阐述。
2.专家提问约15-20分钟。
3.每位专家根据考生面试的情况进行独立打分。
4.面试结束后学院及时公示考生总成绩。
四、考核总成绩计算办法
计算公式为:考核总成绩=综合考核成绩×3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五、录取规则
(一)根据公平公正原则,按照专业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不同招生类型分别排序。
(二)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按考核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果拟录人员有放弃录取资格的情况,则结合考生志愿从相同专业,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录取。如果该专业没有候补录取人员,则优先从同组复试专业候补人员名单中调剂录取。
(三)笔试、面试考核任何单一成绩不及格者(成绩在60分以下)不予录取。
六、其他要求
(一)在博士招生过程中如发现申请者有提交虚假材料、应届毕业生在学校规定入学报到时间无法获得硕士学位、作弊及其他违纪行为,将取消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学校审批拟录取名单后公示时间不少于10 个工作日,同时学院将申请材料、笔试试卷、面试记录及录音等材料密封后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留存。
(三)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纪委办公室全程负责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过程的巡视和监督工作。
七、本办法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广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4月30日